近日,生態環境部、商務部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海關總署共同發布了關于調整《進口廢物管理目錄》的公告,為進一步規范固體廢物進口管理,防治環境污染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《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》及有關法律法規,生態環境部、商務部、發展改革委、海關總署對現行的《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》《非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》《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》進行以下調整。
將不銹鋼廢碎料、鈦廢碎料、木廢碎料等16個品種固體廢物,從《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》《非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》調入《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》,自2019年12月31日起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