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基本情況
江蘇德龍鎳業有限公司是一家民營企業,成立于2010年8月,位于響水工業經濟區內,注冊資金2億元,法定代表人戴笠,現有員工4100余人,其中一線工人3800余人。
2010年,企業利用進口紅土鎳礦,采用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的回轉窯加礦熱爐工藝技術,實施一期年產16萬噸鎳鐵合金項目,配套建設1臺余熱發電鍋爐。項目備案及環評批準文件如下:縣發改委《關于江蘇德龍鎳業有限公司年產16萬噸鎳鐵合金項目備案的通知》(響發改備〔2010〕130號)、省環保廳《關于對江蘇德龍鎳業有限公司年產16萬噸鎳鐵合金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》(蘇環審〔2011〕28號)。
2013年,企業實施二期年產30萬噸鎳鐵合金項目,配套建設7臺余熱發電鍋爐。項目備案及環評批準文件如下:縣發改委《關于江蘇德龍鎳業有限公司二期年產30萬噸鎳鐵合金項目重新備案的通知》(響發改備〔2013〕53號)、省環保廳《關于對江蘇德龍鎳業有限公司二期年產30萬噸鎳鐵合金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》(蘇環審〔2014〕22號)。
二、調查情況
1、關于礦熱爐生產線和燃煤發電廠排放紅色粉塵、污水污染情況。2016年7月7日至9日,鹽城市環境監測中心對德龍公司周邊大氣環境和一期、二期廢氣排放口進行采樣監測,監測報告(鹽環監站(監)字第(16027號))經與項目環評報告書排放標準對照,一期排放符合行業排放標準要求,二期三車間顆粒物排放濃度有超標現象(標準為50mg/m? ,實際排放為71.4 mg/m?),企業正在進行除塵設施改造。反映所說的紅色粉塵為回轉窯窯頭在加料過程中,偶因工人操作不規范,造成原料泄漏所致,已責成企業加強生產管理,采取有效抑塵措施,控制粉塵泄漏。企業生產用水循環使用,無廢水外排,生活廢水經處置后回用。
2、關于8座燃煤發電廠和300萬噸不銹鋼冶煉及巨型連鑄和大型熱軋生產線無環評審批手續情況。
反映所說的8座燃煤發電廠實際是一期項目1臺余熱發電鍋爐和二期項目7臺余熱發電鍋爐,一期1臺余熱發電鍋爐相關審批文件如下:省能源局《關于商請協助江蘇德龍鎳業有限公司年產16萬噸鎳鐵合金項目配套余熱發電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函》(蘇能源煤電函〔2015〕5號)、省發改委《關于江蘇德龍鎳業有限公司年產16萬噸鎳鐵合金項目配套余熱發電項目節能評估報告書的審查意見》(蘇發改能審〔2015〕69號)、縣環保局《關于江蘇德龍鎳業有限公司年產16萬噸鎳鐵合金項目配套余熱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》(響環表〔2015〕49號),由于該發電項目未獲上網許可,目前處于關停狀態。二期7臺余熱發電鍋爐相關審批文件如下:省能源局《關于商請協助江蘇德龍鎳業有限公司二期年產30萬噸鎳鐵合金項目配套余熱發電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函》(蘇能源煤電函〔2015〕8號)、省發改委《關于江蘇德龍鎳業有限公司二期年產30萬噸鎳鐵合金項目配套余熱發電項目節能評估報告書的審查意見》(蘇發改能審〔2015〕68號)、縣環保局《關于江蘇德龍鎳業有限公司二期年產30萬噸鎳鐵合金項目配套余熱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》(響環表〔2015〕50號),由于該發電項目未獲上網許可,目前處于關停狀態。
反映所說的300萬噸不銹鋼冶煉及巨型連鑄實為二期年產30萬噸鎳鐵合金項目中的精煉車間,備案和環評在二期30萬噸鎳鐵合金整體項目中已一并審批。該項目于2015年底建成,主要用于冶煉精制鎳鐵基料。目前該車間沒有進行精制鎳鐵冶煉,處于停產狀態。
反映所說的大型熱軋生產線實為該企業在建的1450熱軋項目,因無環評手續已被縣環保部門責令停止建設。
三、處理情況
1、責成企業對煙氣排放進行限期整改,對整改不到位的車間和設備實施關停。縣委縣政府在2016年5月15日進行專題會辦,責令企業對環保設施進行升級改造,增強除塵脫硫效率,實行煙氣超低排放,8月底前必須改造到位,確保達標排放。
2、責令企業對無環評手續的在建項目一律停建;縣環委會責成供電部門實施斷電,封停電力控制柜(響環委發〔2016〕7號);縣環保局對無環評手續建設行為進行行政處罰(響環罰字〔2016〕27號),并移交縣公安局查處;責成相關監管部門進一步加強執法監管,在未取得相關批準手續之前,一律不得建設、生產。
3、對相關責任人啟動問責追究程序。